视觉中国(000681) -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12月首次发行1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7年1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700,577,436元,股份总数700,577,436股,每股面值1元[5][1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类别股份股东权利义务同等[20]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需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21][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98]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0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8]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