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视觉中国视觉中国(SZ:000681)2026-02-27 20: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5]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1] - 超前次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所鉴证年度情况[11][23] 资金置换 - 公司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2] 专户数量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项目个数[5] 内部控制 - 公司应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3] 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投向须符合规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0] 资金使用 - 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关联人占用或挪用[10] 临时补充 - 使用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10%按程序,达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20]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0] 资金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违规报告 - 董事会收到违规报告后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现场核查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4] 办法生效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