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601101)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办法
昊华能源昊华能源(SH:601101)2026-03-02 17:45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成员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审计委员会成员补选[11] 诉讼权力 - 审计委员会有权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审核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5] - 法务合规部负责外部专项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工作[6] - 财务管理部负责提供公司预算、决算等财务报告及相关议案[7] -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议案及资料[9] - 证券产权部负责协调组织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及日常沟通联络[10]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2][23] - 公司应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2] 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至少十年[24] 报告提交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8] 内部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0] 年报审计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应在当年年末前制定年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议[25]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6] 外部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提议启动选聘、审议文件、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8] 内部审计评估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审阅计划、督促实施等[19] 沟通协调 - 公司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25] 临时股东会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2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临时股东会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8] 自行召集股东会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28]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股东会,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未提供召集人可申请获取[29]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9] 考核检查 - 归口管理部门按办法组织标准执行情况检查[30] - 考核依据为公司相关考核管理规定[30] - 考核时间为每年年末[30] 办法执行与修订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0] - 实施办法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相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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