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9月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1318.7890万元[11] - 公司发起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31日以净资产认购7091万股[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1318.789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相关时间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包销情况除外[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的期限为三十日[28]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六十日[3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十日内需书面反馈[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 - 3人[72]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74] - 董事长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74] - 董事会有权决定向银行申请单笔贷款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银行贷款[7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三个月和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00]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事先通知[1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116][117][118]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