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骋路)
独立董事资质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2] - 不得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处任职[2]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审查结果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