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600886)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国投电力国投电力(SH:600886)2026-03-02 19:4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 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 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纪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忠实、诚信 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条 为规范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