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类别股决议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应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委托出席与投票制度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请求委托出席股东会并代行股东权利[1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19] 会议结束与决议公告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提案表决情况和结果[2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2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1]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回购与派现等方案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2] 决议撤销与监管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3]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上交所可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5]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上交所可采取监管措施[25] - 董事或董秘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上交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禁入市场[25] 公告与规则说明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27]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7]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和废止需特别决议审议[27]
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