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 - 审计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等[9]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0]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5] 股东诉讼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1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7]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三日前提供相关资料[19]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22] 其他 - 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0]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11]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11] - 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2]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