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300437) - 公司章程(2026年3月)
清水源清水源(SZ:300437)2026-03-03 18: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67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5203097亿元,股份总数为2.45203097亿股[7][16] - 公司设立时发行4000万股,发起人王志清、李杰、张增群、张振达分别认购2200万、1160万、400万、240万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34]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对董事等造成损失可请求起诉[36][3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4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8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1名[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2]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任独立董事[120]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4]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9][13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0][131] 公司运营与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5][158]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4]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5][187][18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