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新巨丰新巨丰(SZ:301296)2026-03-03 18:24

股本结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6300万股,发行前总股本3.57亿股,发行后总股本4.2亿股,限售股占比85.92%,流通股占比14.08%[2] - 截至2026年2月26日,总股本增至4.24785972亿股,限售股1.31194297亿股,占总股本30.8848%,流通股2.93591675亿股,占总股本69.1152%[5][6] 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3年3月2日,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384.6568万股上市流通,占当时总股本0.9158%[3] - 2023年10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2.08679453亿股上市流通,占当时总股本49.6856%[3] - 2025年9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1713.6万股上市流通,占当时总股本4.08%[4]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1.31184547亿股,占当前总股本30.8825%,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6日[6][19] 股东情况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共3户,分别为北京京巨丰、上海晟莱鑫、珠海聚丰瑞[7] - 北京京巨丰能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数量94,764,543股,占总股本22.3088%[19] - 上海晟莱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限售数量32,110,081股,占总股本7.5591%[19] - 珠海聚丰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限售数量4,309,923股,占总股本1.0146%[19] 股价及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8.19元/股,触发股份限售承诺延长条件[8] - 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承诺已于2025年9月1日履行完毕[8] -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控股股东3个月内增持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增持数量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9]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个月内个人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工资总额30%[9] -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回购数量不超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2%[10] 其他承诺 - 若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骗取发行注册并上市,企业将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全部新股[10] -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重大影响,企业将督促发行人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0] - 公司若被认定招股说明书等资料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受损,将赔偿损失,金额以法院认定或协商确定为准[11] - 公司以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应享分红作履约担保,未履行购回或赔偿义务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11] - 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获收益,所获收益归发行人,应在五个交易日内支付至指定账户[11] - 公司如违反承诺,发行人有权暂时扣留应付现金分红,直至履行承诺义务[11] - 公司目前无境内外与新巨丰及其子公司业务竞争活动,无相关公司权益,保证不开展竞争活动[12] - 公司出售与新巨丰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资产等,新巨丰有优先购买权[12] - 北京京巨丰能源等公司自承诺函签署至新巨丰审议交易股东大会期间无减持计划[12] - 北京京巨丰能源等公司自新巨丰审议交易股东大会至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无确定性减持计划[12] - 公司和关联方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将遵守公平原则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4] - 交易完成前新巨丰业务等方面独立,交易不存在导致新巨丰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14] - 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新巨丰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其利益[15] - 企业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特定期间无减持计划,减持将依规披露[16] 变动情况 - 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131,194,297股,占比30.8848%,变动后数量9,750股,占比0.0023%[21]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293,591,675股,占比69.1152%,变动后数量424,776,222股,占比99.9977%[21] - 总股本始终为424,785,972股,占比100%[21] 保荐意见 -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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