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科技(92018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爱得科技爱得科技(BJ:920180)2026-03-03 19:31

制度审议 - 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选聘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5] - 除董事会外,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8]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9] 选聘程序 - 包括财务部门准备、审计委员会审议等多环节[10] 评价标准 - 审计委员会从三个层面细化选聘评价标准[11] 聘期及续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12] 改聘解聘 - 特定情况改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4][1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8] 审计费用 - 公司和事务所可合理调整,下降20%以上需说明[18]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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