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表决 - 公司于2026年03月02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制定制度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重大交易界定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0] 关联交易界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为关联交易[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为关联交易[11] 报告事项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时需报告业绩预告[24]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且相关利润指标敦低为负值需报告业绩预告[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6]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6]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关联关系及变化情况说明[26] 进展报告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1] 报表时间 - 公司各部门报表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临时或定期报告公告时间[27] 责任追究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6年3月3日实施[32][34]
爱得科技(9201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