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数据 - 2022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分别为9,895.25万元、7,978.54万元和21,373.27万元,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3,082.35万元[21][29] -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40%、30.54%、25.04%和25.85%[30] - 2022 - 2024年度和2025年1 - 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30.41万元、13,607.40万元、10,484.27万元和16,324.96万元[3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61,346.53万元[31]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75,000.00万元[3][21][29][31] - 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4] - 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等,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余额由承销商包销[6] - 票面利率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协商确定,发行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10]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11][67][81] - 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应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13][68] -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等情形影响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时,将视情况调整转股价格[14] - 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61] - 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100元[62] 公司情况 - 公司是全球少数已量产供应7nm及以下国产刻蚀设备关键零部件制造商[24] - 公司与中微公司、北方华创等国内半导体设备头部客户深度合作[24] - 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不属于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33] - 2022 - 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4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42] - 公司不属于需惩处的失信企业范围,不属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82]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用于半导体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2] - 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多个项目,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51] - 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比例不得超30%,公司本次募集主要投向主业[57] 可转债条款 - 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赎回价格协商确定[70] -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有权赎回[71] - 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回售[74] - 募集资金运用与承诺情况重大变化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75] - 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董事会可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实施[77] -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79] 其他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董事会审慎研究通过[83] - 发行方案实施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综合竞争力提升[83] - 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83] - 股东会审议发行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3]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85] - 公司拟采取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等措施防范回报被摊薄风险[85] - 公司控股股东等出具确保填补措施履行的相关承诺[85] - 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方案公平合理[87] - 本次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87] -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87]
先锋精科(688605)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