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集 - 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12] - 特定情形需召集会议,如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等[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15] 会议通知 - 通知发出后除非特殊原因不得变更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议案,如需变更应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6] 会议规则 - 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依据规则召集、召开并审议表决,决议对全体持有人有同等约束力[3]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且不得晚于前3日[17] - 单独或合计代表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议案,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收到后5日内发补充通知[18][19] 会议授权与出席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22] - 应10%以上表决权持有人等要求,公司应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24] 会议表决与生效 - 每一张面值100元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7] - 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有效[29] -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批准后生效[30] 会议后续 - 召集人应在会议作出决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31] - 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10年[32] - 会议异常时召集人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公告和报告,公司董事会应执行会议决议[33] 规则变更与争议解决 - 除非经公司同意且会议决议通过,规则不得变更[35] - 公告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35] - 相关争议在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润贝航科(001316) -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