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13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89亿元人民币[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89亿股,均为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2000年公司设立时,李卫国、钟佳富、许利民、刘泽军、深圳市龙文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购相应股份及比例[13][14] - 2000年经审计后公司净资产值为2472.5万元[14]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 - 公司因合并、股东异议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的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相关人员违规行为请求诉讼或自行起诉[28][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4]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最低要求[10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5]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22][123][124]
东方雨虹(002271) - 公司章程(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