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300962)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生效规则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需两交易日内披露[4] 董事履职规定 - 三种情形下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5]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5] 人员解任规则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补选与法定代表人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董事长辞任应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离职相关要求 - 离职前办妥移交、完成交接,公开承诺离职后仍需履行[6][7] - 不得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利益,保密等义务任职结束后持续有效[7] 违规追责 - 公司发现违规董事会应追责,追偿含直接损失等[10]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