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能(002310) -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东方新能东方新能(SZ:002310)2026-03-04 21: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80%股权[1] - 公司拟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100%股权[1] 交易情况 - 交易标的资产无报批事项,已披露提示风险[1] - 股权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2] - 标的公司无出资不实等问题[2] 交易影响 - 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保持独立性[2] - 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财务不利[3] - 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3] - 无新增重大同业竞争及严重关联交易[3] - 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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