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1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 或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即股价敏感信息),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