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授权原则 - 董事会授权遵循依法合规、必要可行、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原则[3] 授权范围 - 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不得授予董事长或经营层行使[6] -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不得授权,如召集股东会会议等[10] - 需提请股东会或国资监管机构决定的重大事项不得授权[12] 授权流程 -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事项通过相关制度长期固化落实,临时授权需董事会审议[6] - 董事会确定授权事项应考虑重要性、复杂性等,满足特定条件[8] - 董事会应规范授权,制定授权方案或清单,提交党委会前置讨论并由董事会批准[14][17] 授权执行 - 授权对象行使职权应忠实、诚信、合法,按“三重一大”制度集体研究讨论[20][21] - 授权事项决策后由授权对象等执行,执行情况需向董事会报告[21] - 授权对象与授权事项存在关联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时应回避并提交董事会决策[22] - 授权对象应按授权范围履职,杜绝越权[22] - 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重大调整或无法执行时应向董事会报告[24] 授权监督 - 董事会应强化授权后监督管理,对授权事项动态管理[26] - 公司纪委、审计室将授权执行情况纳入监督内容[27] - 出现特定情况董事会应及时研判并调整或收回授权[27] 授权期限 - 授权期限届满需继续授权应重新履行决策程序[28] 报告要求 - 授权对象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授权行使情况[28] 责任承担 - 董事会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授权决策出问题责任不免[31] - 授权对象违规导致公司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