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会议召开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专门会议[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3] 决策规则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7] 会议记录 - 记录应含表决结果等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0]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应明确并说明理由[10] 协助与保存 -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会议并负责记录[15]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0] 报告与生效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报告应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