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002812)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高管辞职报告两日内披露离任情况[6]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职务解除与文件移交 - 董事、高管出现特定情形三十日内解除职务[8]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生效后五日内移交文件[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职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4] 信息申报与责任规定 - 董事、高管离职后两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5] - 违反竞业限制付违约金,公司可追责[16] - 离职董高任职责任不因离职免除,违规损害公司利益需担责[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