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亿股,12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680.9294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9,680.9294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多类系统及部件等[1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可起诉[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2] - 公司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等权利[29] - 公司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3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37]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报告等职权[40]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4]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表决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0]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7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81] - 非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8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8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9]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超3000万元且占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5]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97][98] 其他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1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4]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119]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12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25] 财务与报告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7]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37]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需满足盈利、现金流等多项条件[138][140]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30%[142] - 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3]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少于80%[143]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少于40%[143]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少于20%[143]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4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0]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60天通知[156]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媒体公告[165][167][168]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5][167][16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1]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1]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173]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73]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80]
德赛西威(002920) - 章程(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