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情况 - 发行人股东会已批准本次发行,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尚须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3][14][15] - 本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5.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8][26]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000.00万元,扣除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22]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2,746,478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24][25][29] - 本次发行特定对象为海南琏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25] 合规情况 - 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主体资格[16][17] - 本次发行不以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19] - 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21]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等相关承诺及安排的情形[27][30] - 海南琏升以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参与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30] 公司状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30%[2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主要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权属清晰无纠纷[4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签署且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无逾期对外担保[43]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已实施完毕的重大资产重组和正在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拟进行的其他重大资产置换等行为[47] 制度与风险 -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制度,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54] - 公司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未纠正等情形[54] - 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符合法律法规,无潜在法律风险[5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持续经营和本次发行构成重大影响的未了结重大诉讼[56] -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有违规受罚情况,但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56]
琏升科技(30005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