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重大(敏感)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SH:601678)2026-03-06 17:31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董事、高管等,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3] 定期报告 - 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证券管理部门制订发布计划并协调编制[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2]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5] 业绩报告标准 - 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出现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6] 股份相关报告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8] 人员履职报告标准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和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6] 提报人相关 - 一级提报人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21] - 二级提报人由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指派[21] - 提报人变更,相关单位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报名单[26] - 证券管理部门对二级提报人每年评价,不合格单位须更换[26] - 二级提报人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证券管理部门将视情况更换[26] 报告时间 - 临时公告信息情况紧急时,应立即口头报告并在1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实施生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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