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阳光东阳光(SH:600673)2026-03-06 18:15

资产购买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东数一号68.98%股权、共创一号100%财产份额及共创二号100%财产份额[2]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直接及间接取得东数一号70.00%股权[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发行股份 - 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5] - 发行股份交易对方共54名[5] - 发行价格为19.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7]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14] 募集配套资金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15]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15]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16] -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7] -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19] -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19] - 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取得注册批文则延长至融资完成日[20] 交易性质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包括公司董事等,部分交易对方完成交易后预计持股超5%[22]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23] -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4] 相关议案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等多个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6][27][28][29]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后12个月,特定情况自动延长至交易完成日[30][32] - 《关于暂不就本次交易事宜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