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东阳光东阳光(SH:600673)2026-03-06 18: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取得东数一号7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合规情况 -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多项规定[1,2,3,4,5,6] 财务及交易条件 - 公司最近一年财报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交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6] -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能按时办理转移手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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