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威集团(603501) -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8] - 辞任生效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8]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有总数25%[1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5] 其他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高离职情形[6] - 离职生效后完成交接,内审机构监督[11] - 必要时启动离任审计并报董事会[12]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日生效[1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并负责解释[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