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创电气(92003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审议 - 2026年3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适用对象与管理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内董薪酬含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占比≥50%[10] - 高管薪酬含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占比≥50%[10] 调整与奖惩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通胀、盈利等情况[11] - 可设专项奖惩,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需披露绩效薪酬未降原因[12] 发放与追回 - 薪酬代扣代缴后发放,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14] - 违法违规可降薪或不发奖金津贴,财务造假需追回超额薪酬[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