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30028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6年3月)
投资决策审批 - 对外投资达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标准之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投资达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5种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未达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标准,总裁依规定或授权审批[9] - 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经公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8] 投资决策与实施 - 股东会、董事会、总裁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供建议[11] - 总裁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投资发展部归口管理投资项目[11] 投资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13] - 重大投资项目设专门机构研究评估和监督,董事会定期了解情况[12]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4种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7] - 出现投资有悖经营方向等4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7] 财务核算与管理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1]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需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21]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8] - 子公司参照公司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29] - 子公司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会计报告接受审计[22] - 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报公司财务部审核[32] - 子公司资金执行公司计划安排,资金往来符合规定[33] - 子公司对外担保符合规定并报公司批准[34]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审计部门可对子公司审计监督,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36] - 公司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披露[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