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及交易定义 -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6]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多种事项[9]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0]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4]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算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有同样效力[16] 交易批准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超3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比决策权限未明确[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裁批准[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批准[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批准[17]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0] 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1] 交易执行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19] - 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原则上应事前批准,特殊情况未获事前批准应在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19] 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23]
利德曼(300289) - 关联交易制度(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