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30028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3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审计委员会任职 - 设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召集人,过半数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可连选连任[7] - 委员辞职致条件不符应履职至补选,公司60日内完成[8] 审计委员会议事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可开临时会议[20] - 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