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一日发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制定流程 - 工作组提供财务指标等资料[10] - 董事、高管述职自评,董事会评价并提报酬[10]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董事会批准[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7] - 规则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