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603281)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江瀚新材江瀚新材(SH:603281)2026-03-09 16:15

交易审议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2]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2]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2] 额度与期限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具体承办部门,承担起草制度、风险评估等职责[5] - 销售部、采购部分别提供销售、采购相关信息和建议[6] - 审计室是监督部门,每季度核查交易流程等并报告,按需开展内部审计[6][7] 交易流程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明确执行流程,包括提出建议、审批、操作等[7] 核算与披露 - 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对期货与衍生品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并在报表反映[8] - 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披露相关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8] - 明确期货和衍生品合约类别、风险敞口及套期保值关系和效果[9] - 以投机为目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真实准确披露交易目的[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9] - 定期报告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10] - 不满足套期会计条件但实现风险管理目标可说明是否有效实现预期目标[10] 其他规定 - 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10] - 财务部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档案并保管相关资料[1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0]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0]

江瀚新材(603281)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3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