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600202)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哈空调哈空调(SH:600202)2026-03-09 17:15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董事会每年核查并披露全部担保行为结果[7]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先经公司董事会同意[3] - 非关联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7] - 关联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7][8] 担保风险管理 - 财务结算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保管担保财产和权利证明并定期复核[19] - 经办责任人需关注被担保单位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报告财务结算部[19] - 财务结算部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处理办法,报总会计师审定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19] - 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若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19]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及公告[20] 担保责任限制 - 公司作为一般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1] - 保证合同约定按份额承担责任,公司应拒绝超出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1] 担保披露与处分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报纸披露相关内容及占净资产比例[23]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风险和情节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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