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3013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翰博高新翰博高新(SZ:301321)2026-03-09 18:1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可设1人[4] 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董事会可作决议[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 - 未达股东会审议批准权限的财务资助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自接到符合规定的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分别提前10日和2日送达书面会议通知[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时间、地点等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5]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需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涉及关联人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19] - 董事回避表决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会议,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 -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9]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9] - 董事会会议需就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决议,注册会计师未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时,先根据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出具后再就相关事项决议[20] - 1/2以上参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2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4] - 规则中“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26] - 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26]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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