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002587)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财务审计情况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3] 利润分配与股东情况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大股东及其亲属[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3] 激励对象合规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或禁入[3] 限售规定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6]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6]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6] 决策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意见[6]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6]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7]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7] 其他情况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