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股份 - 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588.15万元,每份份额1元[15] - 公司于2024年8月3日累计回购1415956股股份,占总股本1.05%,支付总金额4011.5587万元[16] - 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6.9956万股,约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3426.1011万股的0.42%[17] -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为80.50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折和前120个交易日均价的5折[19]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7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22] - 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0] - 公司需在召开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2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10] - 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最终审议通过的计划[10] - 公司应在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得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10] -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算[23] - 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票权益分四期归属[24][25] 业绩考核要求 - 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28] -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0%[28] - 第三个归属期(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0%[28] - 第四个归属期(202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0%[28] - 业绩完成度A≥Am,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100%;80%Am≤A<Am,X=A/Am100%;A<80%*Am,X=0[28] - 事业部/部门绩效A、B、C、D对应归属比例为100%、80%、60%、0%[32] - 个人绩效A、B、C、D对应归属比例为100%、80%、60%、0%[32]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持有人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36] - 召开持有人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0] - 持有人会议提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15日内召集[45] - 管理委员会至少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46] -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46]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任召集,需提前3日通知委员,一致同意可通讯表决[51] - 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3日内召集和主持[51] - 管理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1] - 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传真等方式进行并签字[51]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与终止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拟提前终止时,管理委员会需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61]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64]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股票未全部出售或过户,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存续期[65] - 因公司股票停牌或信息敏感期等,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存续期[65] - 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时,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员工持股计划[62] - 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等情形,未归属部分由公司回购或管理委员会收回,按原始出资额加利息返还[66] - 持有人擅自离职等情形,未归属部分由公司回购或管理委员会收回,按原始出资额返还[67] - 员工因退休、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执行职务身故离职,按原始出资额加央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权益[69] - 员工升职或平级调动仍在公司任职,所持权益按原程序进行[70] - 员工降职或免职,管理委员会对已归属部分不作处理,未归属部分有多种处置方式[70] - 发生未约定事项,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处置或权益归属条件由公司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71] -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计划可终止[73]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股票未全处置,经同意和审议可延长存续期[73] - 计划拟提前终止或期满后,管理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73] - 存续期满资产含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73] - 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5] - 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76]
超捷股份(301005) -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