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奖励计划基本信息 - 宜搜科技股份奖励计划二规则于2026年[●]月[●]日获股东大会通过并生效[1][2][3][4] - 计划自采纳日期起计10年期生效[16] - 业绩目标通常须在公司至少3个财政年度业绩期内测试[16] 参与者相关 - 服务提供者包括业务顾问等,不包括为筹资或并购提供咨询服务的配售代理或财务顾问等[9][10] - 确定某人是否符合服务提供者资格标准由董事会根据业务需求及行业惯例厘定[10] - 确定合资格参与者资格基准由董事会绝对厘定,评估因素因参与者类型而异[13] 奖励授出 - 董事会有权在计划存续期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奖励,除外参与者不得列为承授人[12] - 董事会有权在自采纳日期起计10年内随时向合资格参与者提呈授出奖励[17] - 向公司董事等授出奖励,若导致12个月内已发行及将发行股份超公司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的0.1%,须经股东批准[20] - 董事会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奖励应发出要约函件,载明参与者信息、授出日期等[24] - 合资格参与者可在授出日期起计28日内接受授出奖励要约[26] 奖励归属 - 上市规则规定时间内,计划项下奖励归属期不得少于12个月,授予雇员参与者的奖励在六种特定情况下可少于12个月[28] - 任何奖励须待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批准法定股本必要增加后方可归属[29] - 关联实体参与者及服务提供者受上市规则第17.03F条最少12个月归属要求限制[29] 奖励退扣 - 若公司财务报表含重大虚假陈述,除非承授人作为或不作为所致,否则不触发退扣[18] - 承授人从事欺诈等行为,相关奖励可能被退扣[19] - 承授人履职中作为或不作为致集团声誉或利益受损,奖励可能被退扣[19] 限额规定 - 计划授权限额为可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34] - 服务提供者子限额为可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34] - 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奖励致12个月内发行股份超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1%,须股东另行批准[36] 其他规定 - 奖励属承授人个人所有,不得转让,违规公司有权注销[39] - 计划可在采纳日期的第十周年或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时间终止,不影响承授人现存权利[48] - 计划可通过董事会决议修订,重大更改等需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批准[49]
宜搜科技(02550) - 有关宜搜科技股份奖励计划二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