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0326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美格智能美格智能(HK:03268)2026-03-09 06:4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4] -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与任期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8]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选任与职责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前1至2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9] -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9] 其他规定 - 议事规则自公司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2] - 解释权归董事会[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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