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得科技(603192) - 汇得科技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SH:603192)2026-03-10 16: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6,666,667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7,361,481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7,361,481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颜群持股24,000,000股,持股比例30%[21] - 发起人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8,000,000股,持股比例47.5%[21] - 发起人上海湛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000,000股,持股比例16.25%[21] - 发起人上海涌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00,000股,持股比例6.25%[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他人侵犯其权益时,可按规定提起诉讼[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6]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分红,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160] - 公司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6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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