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688353)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2]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7] - 公司可自愿披露规定以外信息,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9] 沟通平台建设 - 公司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4]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保证线路畅通[16] 会议活动安排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等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9]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 公司可将分析师会议等影像或文字资料放于网站供投资者查看[21]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中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4]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并需签署《承诺书》[26] - 公司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必要时可网络直播[28] 管理职责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相关事务[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31] 违规与协助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违规情形[32]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于H股上市交易之日生效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