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0][63] - 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6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9] 信息披露流程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查阅文件,应列席重要会议、负责保密和档案管理[10] - 信息披露前需经提供信息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董事长签发[65] - 公司总部各部门经理等负责提供信息并对其真实性等负责[69]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A股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 A股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拟送股或转增股本依据的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7]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四个月内且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一天披露[17] - H股中期业绩初步公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三个月内披露[17] - 月报表在每月结束后的第五个营业日早市或任何开市前时段开始交易(以较早者为准)之前30分钟披露[17]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于重大事件[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属于重大事件[2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0][31]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该期间披露业绩快报[31]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全年营收、净利润等数据[31]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37][38] - 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8]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7]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其他事项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应及时披露[53]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下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52]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59]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等[59] - 信息存在暂缓、豁免情形,可自行判断,接受事后监管[73] - 信息不确定或属商业秘密,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可暂缓披露[74] - 信息属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披露可能违反保密法规或损害利益可豁免披露[74]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符合未泄漏、内幕人士承诺保密、交易无异常波动条件[74] - 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需内部审批,符合条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78] - 董事和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董事长、总经理等承担主要责任[82]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无法履职时代行职责并担责[85]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及相关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8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88] - 公司董事等需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88]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更换原因和听取其陈述意见[89]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89] - 信息知情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公司有权处分[92]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94] - 本制度在公司H股上市交易之日生效[94]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函[99]
华盛锂电(688353)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