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3月)
国星光电国星光电(SZ:002449)2026-03-10 18:46

股份锁定与限售 - 公司申报董事、高管信息后,深圳分公司锁定其名下公司股份[7]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10]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15]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15] 收益与通知 - 持股超5%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4] 减持与增持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6]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增持主体增持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并委托披露进展公告[17]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21]

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3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