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股份(920018)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 构")作为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股份"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 交易场所为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 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三)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期间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有关规定,对宏远股份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等金属。为规避铜、铝价格波动 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同时为 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