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6885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1年,长期超1年[4] 决策与审批 - 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总裁[10]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找机会、提方案,首席财务官审核后报审批[14] - 长期投资新项目按批准投资额投资,已有项目增资需增加投资[14] - 长期投资由投资发展部确定目的、考察环境,编制意向书报副总裁立项[15] 合同与审核 - 对外投资合同或协议须法务部和决策机构审核后签署[16] 专业服务 - 重大投资项目可聘专家或中介机构调研、评审和论证[16] - 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股权交易标的,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非股权交易标的,应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8]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自身资金不足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4] 人员派出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组建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1]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完整财务记录,按项目建明细账[23]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规定[25] - 子公司应定期向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5] 监督审计 -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3]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总裁或首席财务官监督财务状况[25] - 投资资产由内部审计人员或非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25]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项目情况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备[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