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6885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芯原股份芯原股份(SH:688521)2026-03-10 20:16

董高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减持A股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6] 董高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7] 董高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7] - 刊发财务业绩当天及特定期间不得买卖[8] - 不得融券卖出,不得开展衍生品交易[11][12] 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限制 - 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9] - 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减持比例可累积[9] 董高核信息申报 - 新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变化和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0] 其他规定 - 董高核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12] - 高核减持战略配售获配股份需披露[12] - 持股5%以上股东及首发前股东按上市地规则执行[12] - 办法自H股港交所挂牌上市日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