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6885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H 股上市后适用)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