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6006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主体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4] 薪酬制定及考核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并进行考核监督[4][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实施津贴制,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7][10][11] - 绩效薪酬占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全年薪酬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7] 薪酬调整与追回 - 经营环境变化经提议可调整薪酬标准并修订制度[14] - 公司财务重述时追回董事和高管超额绩效薪酬及激励收入[11] - 董事或高管出现特定情况,公司考虑扣减或不发当年绩效薪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