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601138)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委员任期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新委员[9] 职责权限 - 负责研究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8] - 股权激励等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审议[9] 会议规则 - 董事长等提议可召开会议,提前3日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披露委员会工作内容[18]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不少于10年[18]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8] - 违法致损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1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