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601138)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交易审批 - 衍生性商品交易累计未结清契约总余额不超净资产10%由董事长或授权人士审批,超10%由董事会审议,超4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13] - 衍生性商品交易单笔金额不超净资产10%由董事长或授权人士审批,超10%由董事会审议,超4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损失限制 - 全部契约未平仓部位损失上限为全部契约金额合计的10%;个别契约为该笔契约金额的15%[17] 信息披露 - 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须及时披露[24] 其他规定 - 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相关原始档案保管期限至少10年[24] - 公司进行衍生性商品交易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8] - 公司只能与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8] - 公司须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开立衍生性商品交易账户[9] - 财务处每月至少一次对未到期衍生性商品交易合同标的进行损益评估[21]